前言

这些年来,住户与物业产生纠纷时有发生,有的甚至闹上新闻报道。有关数据信息表明,有70%前后的住户对物业表明不满意,20%的住户无所谓了,仅有剩下的10%才会对物业有好感。因此 ,许多人在购房的情况下都会先看看小区物业管理是怎样,了解物业过后才会在那个小区买房。毕竟自己这一辈子都是在这个小区居住,肯定得找个物业好的才行。最近网上有发布很多关于物业方面的,这其中“物业要被撤销”这个信息出现,受到很多的人关注,特别是平时就很想更换物业的人群,那这个物业真的会因为这个新出的政策而被撤销吗?

住户可以获取额外收益

我国民法典也推行了有关的要求,于今年1月1日开始推行。我相信某些要求会让住户们舒心许多,物业的好日子便要停止了。住户不满意可以换掉,之前有对自己小区物业不满意的,现在可以申请换物业了。

现在网上也是有好多视频或者文章在吐槽那个物业,收钱特别积极,但凡小区哪里有问题了,明明是很小的问题,又拖拖拉拉,几天才弄好,真的是太多这种事件了,有时候遇到不好的物业也是没有办法。

《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四条要求,住户也能自己管控建筑以及附属设备,也能委派物业服务公司或别的管理员管控。对施工单位聘用的物业服务公司或别的管理员,住户可以依规换掉。但是,第二百七十八条也要求了,竞选业主委员会、聘用和辞退小区物业,通常确定事宜只需半数以上的住户及专有部分面积同意即可,如果说,有3/1以上的业主或者有一部分业主是不参与,不表态的,那只要同意的业主总人数和专有面积都超过易大半数,业主大会仍然不能形成有效的决议。

对于许多一直对物业就不满意的的户主来讲,这是一个好消息,这个业主大会也并没有你们好开的,毕竟那么多年以来,一直都有业主大会召开是很难以解决的问题。而基本的问题都无法解决,说别的事也是枉然的。毕竟每个人的意见都不一样。也有许多业主是不参与的。

第二百八十三条要求,小区内的建筑还有其他的机器设备等费用分摊,小区有规定的就按照规定来办,小区没有规定的就按照每一个业主的房屋面积来分配好,不能有出现其他的分配情况,得分配平均,对每个业主都公平。所以大家以后也不需要担心自己家没有分到或者分配的不合理,这些都是不存在的。

可维护业主利益也可约束小区物业

这样一来,不单是小区物业起到了约束作用,也为住户们的利益起到维护、行使自身的以及共有的利益提供相应的法律依据。在《民法典》中274条关于小区业主的公共区域的规定,小区内规划的道路、绿化还有其他的公共场地,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等都是属于小区全部业主的,如果小区内这些公共场所需要弄什么的话都是得经过业主的同意才可以。

有相关人员解释说,这表示地方用来干什么的,业主都有权利决定和从中受益。但是需要注意的就是,这些共同公共区域使用权是不可以占为己有或者自己不经过其他业主的同意私自划分区域,这个必须要需要经过集体同意,不属于自己的不能强制性的占有,这个是不符合规定的。还有符合小区全体户主的利益,并且必须在法律的允许范围之内方可实行。

双方都有一定的权利以及义务

《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物业按照与业主和有关规定给业主提供相对应的物业服务,小区业主也应按规定给与相对应的物业费给到物业,不可以拒绝支付;物业服务人也不可以采取停止供电、水、热、燃气这些不恰当的行为来催业主缴物业费。

那种停水、停电、电梯等的手段,物业是不可在这样,这政策对业主而讲,是非常的人性化。虽说法规约束了物业的一些行为,同时也是规定了业主必须得尽相应的义务。因此,如果业主不交物业费等行为,物业是可以发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但不能用那些不正规的行为了,我相信通过这次的一个整改双方的利益都会越来越和的。

结语

多了这个法规后不管是物业还是业主其实都是可以得到保障,同时也可以让一些黑心的物业公司倒闭或者不会在出现那么嚣张的行为对待业主,同时物业也不用担心业主不缴纳物业费,反正各尽其职。做好自己分内的事情。自然就不会有那么多麻烦事情了。